自2016年5月1日 起国家实行营改增政策后的调整,具体调整如下
1、【材料采购单】、【外包机械单】、【其它费用单】、【设备采购单】、【设备维修单】、【运输车辆单】、【外包人工单】、【租赁结算单】和【材料销售单】、【材料退货单】、【设备退货单】、【其它收入单】所有有关涉及到应付和应收的单据都增加了“发票类别”、“抵扣税率”、“税额”、“含税金额”。以材料采购单和材料退货单为例,如下图
2、所有涉及到应付或应收的合同都增加了“发票类别”、“抵扣税率”、“税额”、“含税金额”。具体有采购合同、分包合同和租赁合同。如下图所示